台北律師公會昨天宣布退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,全聯會今天作出回應,強調「16個公會一個都不能少」,在「壯大全聯會」共識下,與16個地方公會持續對話討論,相信台北律師公會能以「對話」取代「退出」,而全聯會與各地方律師公會的目標是一致的,修正律師法以求律師制度之進步與健全、爭取律師執業環境改善、謀求律師執業的最大權益與福利。全聯會指出,全聯會是依律師法發起,由台灣16個律師公會組成的全國性組織,為各律師公會協作及凝聚共識的平台,屬聯合會性質,組織改造工作應由全體成員即16個公會會員共同決定。律師的入會制度,律師公會間組織的變革,降低律師執業負擔等議題,各地方公會長期以來雖有不同意見,但期間曾就「主兼區制」獲致共識,後因時空人事變遷,陸續出現「總會制」、「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制」、「主兼區制」、「維持現狀制」等不同意見。全聯會表示,在未形成新的共識之前,全聯會以全國16個地方公會原已達成之「主兼區制」為基礎,同時徵得16個公會均同意「各公會均有存在價值,一個公會都不能少」的共識,就每位律師所需要負擔之入會費及月會費作出評估,經過長久討論,曾於全聯會第八屆第四次全國理事長會議就「主兼區制」達成共識,之後,台北律師公會提出「單ㄧ入會全國執業」,各地方公會間就律師法修正多次開會協調,意見已漸趨於一致,爭點已有效縮緘中。台北律師公會昨天發出退出全聯會聲明,指出律師法的修正迫在眉睫,修法內容包括「(律師)單一入會、全國執業」的問題,北律與全聯會的意見有衝突,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律師執業,也影響民眾的訴訟權,北律退出全聯會是希望律師界良性競爭。台北律師公會宣布退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後,全聯會今天作出回應,強調「16個公會一個都不能少」。圖/蘇位榮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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