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媒體人周玉蔻自2014年12月17日起,透過新聞、談話性節目、臉書與報章指他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,認為名譽受損,提損害賠償訴訟,求償1000萬元、登報道歉。一審時,台北地院認為周女「經合理查證後有相當依據得確信為真」,判馬敗訴。高院今續行準備程序,馬的律師吳柏宏指周「鋪陳」頂新案,周玉蔻回應「完全誤解了新聞工作的本質」。今天開庭時,法官詢吳17、18日周玉蔻的發言分別是「國民黨有收頂新魏家2億元政治獻金」、「頂新魏家可能私下,捐贈了沒有入帳的政治獻金,當時這位(國安)高層說,他們所得到的消息是2億的現款,我也沒有證據。」,並沒提到馬英九,這部分是否也列入毀損名譽?吳柏宏認為,周玉蔻在22日時才提到馬英九,但這是一個「連續的行為」,從前面就開始「鋪陳」、吸引聽眾,再說出答案。周玉蔻則說,新聞事件具發展性,無法去預測明天要報導什麼,當一件新聞報導後,可能會再收到其他消息來源的訊息、有新的情資,這怎能被說是「鋪陳」。在前次庭期中,法官整理出兩爭點,第一為「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一事是否為真?」;第二則是,若不是真的,周玉蔻的發言是否盡合理查證?預計下次就行言詞辯論。刑事部分,周玉蔻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被判拘役50天,得易科罰金定讞,她已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5萬元罰金。周玉蔻因指馬成立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十多年來接受外界10億元捐贈,基金會提告,一、二審都判周玉蔻須登報道歉。馬也不滿媒體人吳子嘉3年前撰文稱「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,曾收了頂新魏家逾十億的政治獻金」,提告求償,一審時判吳賠180萬元並登報;此案上訴,高院今天早上也開庭,吳主張只須在電子報上道歉即可。媒體人周玉蔻指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,馬提損害賠償訴訟,案件上訴二審。記者王宏舜/攝影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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