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委披露,民航局飛測機日前執行任務時,在台灣飛航情報區、防空識別區邊線上遭日本軍機攔截並被迫折返。國防部(如圖)、民航局分別提出航跡資料,指稱日方軍機只是升空識別,並未進入我防空識別區。 圖/國防部提供 分享 facebook 立委費鴻泰透露,民航局的電波查核機,日前在台灣東北方外海執行例行航測任務,卻遭到兩架日本F-15戰鬥機起飛攔截監控,日機還一度向西飛越東經123度,進入我國防空識別區。空軍則宣稱,日方在進入我防空識別區前就已調頭回航。此外,從2013年以來,共軍戰機多次穿越宮古海峽或巴士海峽,進行「遠海長航」訓練,屢次引發日本戰機緊急起飛攔截。對相關新聞,我國政府多半強調,國軍保持全程監控,共軍飛機並未飛入我方防空識別區。到底什麼是「防空識別區」?它具有什麼意義?防空識別區,只能識別不能攻擊每個國家的領土與領海之上的空域,是該國的領空,其他國家航空器不得擅闖。不過由於飛機的速度很快,12海里距離轉瞬就可通過,冷戰興起後,美國為因應蘇聯轟炸機的威脅,宣布在領空之外的一定範圍,劃設「防空識別區」(ADIZ,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),也協助多個自由世界盟國劃設。防空識別區可說是將空中防線外推,一旦事先沒有通報的「不速之客」飛入識別區,我方就將對其進行「識別」(Identify),例如派戰機飛近以確認對方身分,判斷對方有無攻擊、危險性質。然而防空識別區並沒有主權意義與強制性。一旦有其他非盟友國家的軍機飛入我方識別區,我方會派戰機伴隨,並透過國際無線電頻道警告,要求轉向飛離。但若對方相應不理,我方在其進入領空範圍前,也無權開火攻擊。新聞報導常提到,甲國軍機飛入乙國防空識別區,乙方起飛戰機「攔截」,嚴格來說比較正確的用詞是「監控」。ADIZ的I,是「識別」,而非更強烈的「攔截」(intercept)。台海上空界線的消長我國的防空識別區,是美方在1950年代初期,協助中華民國、日本、菲律賓等盟國一併劃設,範圍也是當時美軍所制訂。理論上說,台灣的防空識別區,經度在117度30分到123度之間,緯度在21度到29度之間。不過在這個長方形的右下方卻缺了一角,這是因為美軍經常要由日本、琉球飛往菲律賓,正好短暫穿過台灣ADIZ,為了避免麻煩,因此乾脆將其劃出。識別區的左上方問題更大,因為已跨入大陸的福建省甚至江西省。雖然我方堅持擁有大陸主權,但也無法控制「匪區」空域。兩岸從1950年代後半以來,在美方約束下形成默契:中共戰機不出海,我方戰機除了偵察任務,不飛入大陸海岸外15海里。至於美方協防台灣的戰機,或是有美軍顧問搭乘的我方戰機,則不超越台海中線(戴維斯線)以西。我方擁有整個海峽空域的「好日子」一直維持到1990年代後半,隨著中共軍力逐漸崛起,當然不甘心在大陸東南不得出海。1995、1996年的台海危機,共機已有藉演習出海的紀錄。1999年兩國論危機發生,共軍大舉出海,甚至直衝海峽中線,引發高度緊張。從此之後,兩岸的空中勢力範圍,就由大陸海岸線退到海峽中線,我方喪失海峽西半的空域。防空識別區vs.飛航情報區飛航情報區(FIR)是由世界民航組織(ICAO)規定,負責進行區內航空交通管制服務。相較於飛航情報區,防空識別區只有部分國家劃設,而且彼此可能重疊:台灣與日本的ADIZ是當初美方劃設,故無此問題,但中共於2013年宣布東海航空識別區,就大幅與日本的ADIZ重疊,與我方也有部分重疊。台北飛航情報區的範圍大致與我國防空識別區相合,唯獨飛航情報區的東界,是東經124度而非123度。這也使得台灣東方一塊空域(包括釣魚台上空),同時屬於台北飛航情報區,以及日本防空識別區。這起公案的始作俑者,同樣也是美國人:當初美方以東經123度,作為台灣與琉球的空域分界,但不久就發現,以當時飛機性能,由台灣起飛後,到123度還在爬升階段,因此便將台北飛航情報區向東擴充1度,等到航管交接時,飛機已經進入平飛巡航狀態,不至造成困擾。當時琉球尚屬美方,台灣又在美軍協防之下,FIR與ADIZ的邊界不同的問題不大。但等到美國將琉球移交日本,中華民國又與日本斷交,一度之差就成為敏感空間。ADIZ不能限制進入,更不限制走出如前所述,防空識別區是一種地盤與實力的象徵。劃設防空識別區,對闖入者進行監控與警告,都是在「鬥而不破」之下進行。防空識別區的誕生,終究是因為飛機速度快,必須擴充縱深;至於其下的海域,有沒有類似的範圍限制?答案是完全沒有。除了各國的領海之外,其實都是公海,甚至在他國領海內,外國船隻仍擁有「無害通過」等權利。近年中共航空兵力大幅成長,飛出島鏈到寬闊海域演訓,當然是「秀肌肉」表現,也必然穿入日本防空識別區。對日方而言,以現代的雷達與電偵技術,未必不能掌握對方身分;然日方仍必定派出戰機,飛到近距離跟監,以顯示不甘示弱,以及「你的行蹤都在我掌握中」之意。中共轟6飛行員黨代表在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公開採訪中宣稱,共軍遠海遠洋訓練實施2年多來,已實現常態化、體系化和實戰化。圖為IDF戰機監控共機轟6。 圖/國防部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台灣的防空識別區範圍較小,因此近年共軍飛機的跨海長航,通常都只是「逼近」而未「穿越」。然而,一旦共機真的飛入我方識別區,國軍雖然可以「監控」、「警告」,但同樣無權「阻止」。因此,中共軍機是否進入我方防空識別區,其實是北京當局展現對台「溫度」的籌碼。一旦兩岸關係進一步緊張,共機不無可能在執行長航任務時,逕自切入我方ADIZ範圍。只要對方沒有進一步侵入領空,或在空中對國軍戰機採取不友善動作,我方即使吹鬍瞪眼,也不能逕自攻擊。同樣地,五年前海軍「張鳳強事件」發生,當時國防部官員一度以「率艦航出我方ADIZ」,作為張鳳強少將違反規定的「罪名」。張鳳強或許當真違反該次演習的規定,但船艦航出ADIZ,卻絕對不是任何違反國際法的行為。當時國防部以此作為懲處的理由,不僅顯示部分高層對相關國際法不夠熟稔;在與鄰近國家地區的「實力政治」上,更可能傳達不利的示弱訊號。2014年12月31日,海軍舉行「曙光操演」,邀請媒體刻意向東航行到防空識別區以外,以顯示海軍的活動,與ADIZ無關。國軍自2013年引進P-3反潛巡邏機(由空軍操作,海軍指揮),近日開始將偵巡範圍擴張到ADIZ之外,而不以為此舉是侵犯日方主權(當然日方必定會進行監控),也是另一種正確的認知,堪稱值得肯定的轉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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